海峽論談:香港出版商失踪案誰在幕後


香港銅鑼灣書店的股東與員工相繼“被失踪”,引發國際關注。香港支聯會及泛民多個團體1月10日舉行“抗議政治綁架、捍衛一國兩制”的大遊行,有數千香港民眾響應,要求中國政府立刻釋放銅鑼灣書店的五名人員。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柯比8日表示,此事令人“感到不安”,柯比還說,美國與香港人一樣關注這起失踪事件。
另一方面,已經進入最後一周倒計時的台灣總統大選也沒有忘記關心此事,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強調,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希望北京當局釐清外界的質疑,確保香港的言論自由;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則表示,這起失踪案證明了台灣應該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

外傳這起案件涉及中共情報機關,而且與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過去的“情史”有關,究竟下達命令的授權層級有多高? 前台灣國安局第一處副處長蕭台福先生在海峽論談節目中深入分析了案情的來龍去脈。
蕭台福說,銅鑼灣書店位在香港本島的銅鑼灣崇光百貨公司背面的駱克道,樓下就是地鐵的銅鑼灣站,裡面有許多在大陸是不可能賣的禁書,兩年多前我去香港,逛街溜達時去過一次,店面不大。銅鑼灣書店及其母公司巨流公司相關人等共八位,其中股東有四位,就是桂民海、呂波、和李波夫婦。另有四位職員,包括業務經理張志平、店長林榮基、店員胡志偉及其妻子。據媒體報導,書店老闆、現是瑞典籍的桂民海,是在泰國被身分不明的男子帶走。60歲的店長林榮基自10月23日失聯,他的妻子鄭少芝曾於11月5日與李波一起去灣仔警署,鄭少芝為丈夫失踪報案,李波則為另兩位失聯的書店員工呂波、張志平報案。林、呂、張三人皆是香港居民,但都是在大陸失踪。
12月30日,為同事報案的李波於下午5時45分獨自一人乘搭電梯離開位於柴灣的書店倉庫後下落不明。李波的太太蔡嘉蘋向警署報案李波失踪,並稱收到過李波來電,手機顯示電話來自廣東深圳,但是她在香港家中找到丈夫李波的回鄉證和護照,另外香港警方亦向她表示入境處並無李波的出入境紀錄,那麼香港居民在香港失踪,家人又報了案,香港警方就有查明的責任了。一開始失踪的四個人,雖然懷疑是被中國大陸逮捕,但是沒有任何消息證實。李波不一樣,他是持有英國護照的香港居民,而且是從香港失踪的、卻從深圳打電話用普通話向太太報平安,說是“我用自己的方式返回內地”。
蕭台福分析,老廣說話用的一定是家鄉方言,現在居然跟自己的老婆都不能使用自己熟練的語言,就意味說他講的話要讓邊上的人都聽的懂,這證實了他應 ​​該是在——用情報術語講是——“ 監控下的通話 ”,而最有可能在邊上監控的就是國家安全部的人,所以說這個案子涉及中共的情報機關。
蕭台福說,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英國《衛報》都表示,書店原擬出版現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情史與情人等私生活內幕的書。失踪前的李波曾稱桂民海因寫領導人情婦而屢受警告,照這種情形來看,中共方面要阻止他們出版習近平情史,還要取走該批令習近平尷尬的資料。蕭台福說,要是我負責這個案子我也要問“資料哪兒來的?書稿誰寫的?有沒有人主使?已經印了幾冊?現在放在哪裡?”,可能是問了早前擄走的四個人兩、三個月都問不到數據,所以最後連李波也抓了。
至於說授權的層級有多高?在沒有文件證明或是有官員出面承認之前,大家只能推斷。蕭台福根據他的情報經驗分析: “這是廣東省國家安全廳自己策劃批准的行動,沒有到達北京的國家安全部部長批示的層次。”
蕭台福在海峽論談節目中也詳細列出他分析的依據:第一,《基本法》第十八條“全國性法律沒有列入附件三的都不在香港實施”。而《中國刑法》並沒有列入附件三,所以《中國刑法》就不在香港實施。但是中國大陸的《環球時報》元月六號居然稱“全世界的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的辦法,既達到開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線”,這完全是等於宣告:中國的執法機構可以有辦法規避法律,追緝被調查者。這不是坐實了外界對內地執法部門違反一國兩制原則、跨境執法的質疑嗎?雖然馬上有人講環時的社論並不代表中央,但是我們看到中宣部門或環時有人因此負責了嗎?既然沒有人為說錯話負責,那就是沒有人說錯嘛!
蕭台福表示,第二,即使是講法治的美國,除了很少數的對象需要總統或能代表總統的國家安全顧問批准外,情報行動對象的選擇和批准,最高只由中情局長批准就可以,有的還是駐外的站長自己就決定了。各位如果知道1984年發生在美國舊金山的江南案的話,可能還記得,當時台灣被判刑的官員層級是情報局中將局長。也就是說這種事情一般在情報機關內就決定的,不會去打擾大老闆的。辦的好,是你能力行,能為國家辦事、替老闆分憂,日後另有重用;辦不好,掉的是你的人頭,老闆根本不知道,這是迴避政治風險上的安全絕緣設計。
蕭台福還說,第三,國家安全部對各省國家安全廳的管制不是鐵板一塊,各省國家安全廳在管轄地方的事務上基本上有自己的全權,中央不會干預,否則部裡的事情管不完了。香港這一塊屬於廣東省國家安全廳管,事情都是由安全廳自己處理,只是安全部的人霸道慣了,沒什麼依法行事的概念,做事的手法一向比較粗糙,大概當時也沒想到居然有對象是外國籍,等弄出涉外事件,自己不能出面,外交部又不明內情,只好採取制式的回答。
蕭台福分析,現在比較值得關切的是,李波的事情因為鬧出來了,大概不會有大問題,倒是那四位,幹事的人到時為了推卸責任,別把人從短期失踪變成永遠失踪。
蕭台福說,情報機關是領有國家許可牌照的黑道組織。所以有許多外界批評“簡直跟黑道一樣”的情報行動,不但不會受到政府制裁,還是受到嘉獎的。境外綁架屬於情報謀略作為的一項,是許多國家的情報機關都做的事,不是中共國家安全部特有的行為。只是這種“黑事”只能在國外幹,不准在國內乾。
至於香港議員梁美芬說,習近平應該不會用綁架這麼“低級”的手法來對付賣書的人。公民力量主辦的《公民議報》主編王雪笠女士在海峽論談節目中談到了她的看法,並分析如果真是中共綁架的,會怎麼處置這五人。
王雪笠說,梁議員雖然很維護習主席,但她顯然跟習主席還不是很熟。我們出生在大陸的人都知道,中共這些領導人遇到類似的事情是很玻璃心的,非常計較,不止是斤斤計較,而且是睚眥必報。大陸文革的時候有一個惡毒攻擊偉大領袖罪,不要說你辱罵或者諷刺偉大領袖了,你哪怕只是喊錯口號、寫錯標語、弄髒了領袖的畫像,你都有罪。從1967年到1979年,根據以前公佈的一些數據,觸犯惡攻罪被逮捕的至少五百萬,被殺害的不少於一百萬。惡攻罪取消以後,侮辱毛澤東還是會有麻煩的,但惡搞其他中共領導人的好像就比較馬虎過去了。特別是江澤民的八卦故事和惡搞圖片那是滿天飛,還沒聽說有網民因為這被刑拘的。但是到了習近平,就經常有人因為惡搞他的幾張圖片或者批評他的幾句言論被抓起來。何況是出書曝習主席的情史!
王雪笠進一步指出,取消惡攻罪以後,大陸刑法還有侮辱罪、誹謗罪。本來這種罪屬於自訴罪,沒人告就沒人管的,但是有兩個例外,其中一個就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包括侮辱、誹謗國家領導人。不過誹謗罪量刑不高,三年以下,不知道夠不夠消習主席的氣。以前還有個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可以套的,現在改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煽顛的方式包括造謠、誹謗,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可以判五年以上。我們現在不知道中共會怎麼處置這幾個人,也有可能給他們安其他經濟罪名,也可能因為國際壓力,繼續否認他們在自己手裡,嚇唬他們一段時間保證不重犯以後就放掉,總之都需要國際力量盡快動員救援。
由於香港銅鑼灣書店的失踪人員部分持有外國國籍,目前此案已經上升為國際外交事件,除了英國政府已經公開表態之外,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柯比也在8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說, “對這些失踪事件,我們與香港人民感到同樣的擔憂,美方正在密切關注這一問題。王雪笠認為,美方這次對失踪案的發言看來比過去有力,失踪人員應該可以平安獲得釋放。
至於這起失踪案後續可能如何發展? 北京當局又要如何處理與因應? 蕭台福表示,當年發生一個江南案,台灣方面撤了一個中將情報局長、一個少將副局長、一個上校副處長,並且都判了重刑,對比之下,中國大陸怎麼處理這一回銅鑼灣書局事件,考驗的是中國大陸的法治精神、習近平對於底下人違法亂權行為的態度、以及他到底是否具有掌控情報單位的能力,否則中共喊得震天價響的“依法治國”不過就是擺飾而已。
蕭台福進一步指出,銅鑼灣書店案也讓香港的“一國兩制”現在只剩下“一制半”,同時也給台灣大選的獨派勢力加柴添火,讓他們更有理由說服民眾,絕對不能跟中共統一,因為“今天的銅鑼灣就是明天的台灣”。那麼中國大陸究竟是想促進統一還是促進台獨?“你這不是自己搬磚頭砸腳嗎?”
蕭台福說,中國大陸不從根本上治病根,搞“維穩”永遠只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今天為什麼台灣和香港有那麼多人反對跟中國大陸拉近關係、促成統一?就是因為中國大陸沒有民主法治的概念,始終陷在家天下、黨天下的私心裡面,老是在那兒找讓人不值一笑的“中國特色”理由。
蕭台福最後語重心長的說,他在情治機關工作30年,親身經歷過台灣從威權走入民主、從管制走向開放、從情治機關“效忠黨國,以權代法”走入“效忠國家,依法行政”的年代,希望台灣民眾珍惜今天得來不易的成果。蕭台福同時藉海峽論談節目呼籲,不希望“今天的銅鑼灣就是明天的台灣”成為統獨爭議的藉口,更成為台灣日後的真實。
究竟香港銅鑼灣書店人員失踪案對於香港的新聞自由和中共在香港宣傳的“一國兩制”有何影響?對台灣與兩岸關係的未來有何警示作用? 另一方面,從法律角度來看,中國刑法在香港是否有管轄權?還有,境外綁架究竟是中共情報機關特有的做法?還是各國情報機關都有可能做的事?海峽論談邀請前台灣國安局第一處副處長蕭台福先生以及《公民議報》主編王雪笠女士為您進行深入的分析,同時開放熱線讓海峽兩岸的聽眾、觀眾表達看法,也歡迎網友們在此提出您的觀察與建議。
來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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